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驻园区
入驻条件:
   一、 凡进入川大科技园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部所规定高新技术范围,即:
   1、 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2、 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3、 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4、 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5、 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6、 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 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8、 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9、 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10、 医学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11、 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二、 国家和省部级批准的工程研究中心可优先进入。
   三、 入园项目要求无污染、低能耗,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和产业化前景。
   四、在科技园内孵化成功的校内科技成果及与校外合作开发的科技成果,在进行技术转让或以其作为技术入股时须报科技园有关部门认定。
   五、 涉及法律、金融、管理、财经等对高科技产业有互补作用的人文科学产业可适当入园。

入驻程序:

  科技人员需要进入我校科技园兴办企业的条件及办事程序,请参照我校川大科[2000]14号文四川大学关于我校科技人员、企业进入科技园的暂行规定"、川大科[2001]2号文"关于"四川大学关于我校科技人员、企业进入科技园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以及川大科[2000]13号文"四川大学关于进入科技园孵化楼项目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办法办理,凡入园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如下:
   一、 首先向科技园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
   二、通过科技园审批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填报预核名申请书,股东出资协议书,股东委托书。
   2.股东出资经营公司协议(股东们自写),主要内容是:组建公司目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多大,由哪些人组成,法定代表人是谁,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各方出资额所占比例多少等。
   3.出资人两类:
自然人入股: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法人代表三张。
法人入股:需提交原工商批准机关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企业租房协议。
   5.货币入股的资金(至少为注册资金的10%)存入验资银行。
   6.实物投资入股需提供正规商品发票。
   以上很多程序在科技园办公室领取表格填写,工商、税务、机构代码等手续由科技园办公室免费为批准入园申办企业的科技人员统一入园流程办理(只按工商、税务、代码证实收费用收取)。

申办公司程序:

   1. 与川大科技园入园业务受理部门联系并进行咨询。
   2. 提交入园的书面申请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营计划等相关文件。
   3. 川大科技园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4. 对初评合格的企业川大科技园将派员进行实地了解,并撰写复审报告。
整体审查合格的企业,川大科技园将与之签订合作协议,即可进行注册手续和开展。
提交的资料:
   一、 四川大学科技园申办公司审批单。
   二、 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 技术项目专利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即该企业合法持有或应用该项技术的证明或授权)。
   四、 入园企业申报有限责任公司程序及所需基础资料。
   五、 入驻企业工商注册完,应补交营业执照;如已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则提交其复印件;如未取得该项认证,可向科技园提出认证申请。
   六、 已创办的企业则应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出具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认定证书复印件。